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网购商品运输途中受损  卖家承担退货运费 途中退货可拒绝收货!

网购商品运输途中受损  卖家承担退货运费 途中退货可拒绝收货

时间:2025-05-08 13:10:14 来源:一息尚存网 作者:探索 阅读:708次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2022年1月7日,网购温州市民王老先生在淘宝上看中了绍兴嵊州市三界镇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的商品受损一款大理石茶几,价值1400元左右。运输运费但王老先生没有支付宝账号,途中退货无法在淘宝上展开交易,承担于是网购联系该公司客服互加微信好友,通过微信转账的商品受损方式进行了买卖交易。可派送过程中,运输运费物流方通知王老先生该茶几在运送过程中已裂开,途中退货可拒绝收货,承担王老先生便拒绝收货,网购并联系卖家要求退款,商品受损没想到卖家不同意退款,运输运费而该茶几已原路返回嵊州。途中退货王老先生因此非常焦急,承担向家里人诉苦。2022年2月10日,嵊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便接到了王老先生儿子反映的此件网购投诉。

接诉后,该起投诉第一时间被分流至卖家所在地的三界市场监管所。经三界市场监管所干部联系买卖双方核实,投诉内容属实。鉴于此,工作人员耐心向卖方指出,网购交易中,应由卖方承担商品运送途中的风险和责任;提醒消费者,网购交易应在原正规购物平台中展开,通过微信个人交易会增加维权难度。最终,经调解,成功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卖家退款。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快递物品因经营者责任遗失或者损毁,事先申报价值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申报价值予以赔偿;事先未申报价值但事后能够确定实际价值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实际价值予以赔偿;事先未申报且事后无法确定实际价值的,由双方协商确定赔偿数额,协商不成的,由经营者按照所收取资费十倍的标准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超过八百元。”第二十九条规定:“按照三包规定由经营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商品,经营者应当上门服务或者承担消费者运送商品支付的必要费用。对其中的大件商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运送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误工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本案中,网购商品受损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由卖家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理所应当,卖家可向快递经营者索赔,不应由消费者买单。就算消费者没有拒收商品,商品有质量问题,按照“三包”退货规定,也应由卖家承担退货运费。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加入网购大潮,嵊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老年朋友,首先,应选择口碑好、信誉佳的网购平台,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不要轻易通过微信、QQ等聊天工具展开个人交易;其次,应注意保留商品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等相关网购证据,以便日后维权和享受售后服务;第三,网购困难要多向子女询问,在子女的帮助下购买,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拨打消费维权热线求助。

责任编辑:游婕

(责任编辑:娱乐)

相关内容
  • 两市震荡调整 环保板块逆势领涨
  • 福建省积极推进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聚焦整治过度包装与天价月饼
  • “浙食链”又出新功能:可结算可追溯
  • 水中亚硝酸根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确保水质检测准确可靠
  • 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总体社会满意度82.37%
  • 北京市石景山:全力保障服贸会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 计量有温度 企业加速度——广西梧州市计量测试所温情服务企业侧记
推荐内容
  • 二硫化碳中甲基叔丁基醚溶液标准物质:精准测定
  • 广东召开全省知识产权重点工作推进会议
  • 北京怀柔:对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抽查
  • 广东部署落实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工作
  • 8月基金子公司产品发行爆发 激进公司单月成立20只
  • 湖南常德: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